服務條款

Miio 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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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io 服務條款 v1

生效日:2026-07-01

營運者:TasteLab(테이스트랩)|代表人 김용진|事業者登錄號碼 458-06-03095|韓國京畿道城南市盆唐區大王板橋路645街12號 8層

本文件為韓文正本的繁體中文參考譯本,僅供使用者理解。若本譯本與韓文版內容不一致,應以韓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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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本條款之目的,在於就 TasteLab(테이스트랩)(以下稱「本公司」)所營運之 Miio 及相關網站、應用程式、管理者工具、訊息・翻譯・報表功能等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規定本公司與會員間之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以及服務使用條件與程序。

第2條(定義)

本條款所使用用語之定義如下。

1. 「Miio」指本公司連結商家與影響者,提供影響者行銷活動之招募、申請、選定、日程・配送協調、內容提交・審核、報表確認、訊息及翻譯功能之線上媒合平台。

2. 「會員」指同意本條款並依本公司所定程序締結服務利用契約之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

3. 「商家會員」指登錄活動並選定影響者申請者之大韓民國境內事業者或與其相當之團體、個人。

4. 「影響者會員」指於台灣等本公司於服務內所定市場活動,並申請活動或提交內容之個人會員。

5. 「活動」指商家會員以宣傳、到店體驗、配送體驗、內容製作・發布等為目的,於本服務登錄之行銷專案。

6. 「申請」指影響者會員表示參與特定活動之意思,並提交本公司所定資訊與同意之行為。

7. 「選定」指商家會員自申請者中選擇活動參與者之行為。

8. 「媒合仲介費」指商家會員按選定人數每 1 名向本公司支付之服務利用手續費。

9. 「稿酬」或「合作費用」指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得另行協議之內容製作・發布對價、交通費、體驗費及其他費用。

10. 「內容」指影響者會員就活動所撰寫、拍攝、發布、提交之貼文、照片、影片、文案、連結、留言、報告資料等。

11. 「廣告標示」指以消費者能明確認知推薦・保證、體驗、贊助、支付廣告費、提供商品等經濟利害關係之方式加以標示之行為。

12. 「訊息功能」指本公司為使獲選定之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間協調日程、配送、內容、諮詢等事項所提供之對話功能。

13. 「自動翻譯」指將訊息功能等本服務內部分文字,以機器翻譯方式在韓文與台灣繁體中文等語言間提供之參考用功能。

第3條(條款之明示、效力及修訂)

1. 本公司為使會員易於知悉本條款之內容,將其揭示於服務初始畫面或連結畫面。

2. 本公司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之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3. 本公司修訂條款時,應載明適用日期、修訂內容及修訂事由,自適用日期 7 日前公告。對會員不利或屬重要之變更,自適用日期 30 日前公告,必要時另以電子郵件、服務內通知等方式個別通知。

4. 會員於修訂條款適用日前未表示拒絕之意思而繼續使用服務者,得視為同意修訂條款。但依法令須明示同意之變更,另行取得同意。

5.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相關法令、隱私權政策、各活動詳細條件、服務內公告及一般商業慣例辦理。

第4條(服務之性質)

1. 本公司提供支援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間活動登錄、申請、選定、進行及溝通之媒合平台。

2. 本公司並非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間廣告、到店、配送、內容製作・發布、稿酬支付契約之當事人。

3. 本公司不保證會員間交易之成立、履行、內容之品質、發布成效、稿酬支付、到店・配送之提供、外部平台之發布狀態。

4. 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所生之責任、法令上之責任、個人資料處理責任、付款處理責任及本公司於本條款明示承擔之責任,不因此免除。

第2章 會員註冊及帳號

第5條(會員註冊)

1. 使用者依本公司所定註冊表單輸入資訊,並同意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即為申請會員註冊。

2. 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其註冊或於事後解除利用契約。

1. 使用他人資訊或輸入虛偽資訊者

2. 曾有服務使用限制或契約解除紀錄者

3. 顯有違反法令或本條款之虞者

4. 本公司合理判斷於技術上或營運上難以承諾註冊者

3. 商家會員應正確提供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等活動營運所需之資訊。本公司另行要求事業者登錄號碼等事業者真實性確認程序時,會員應予配合。

4. 影響者會員應正確提供電子郵件、密碼、Instagram handle、追蹤者數、活動類別等本公司要求之資訊。本服務提供 Instagram 等外部帳號連結功能時,會員於連結過程中不得使用虛偽或他人帳號資訊。

5. 目前本服務之影響者個人檔案資訊中,部分可能基於會員之直接輸入值,並不表示本公司對所有追蹤者數、帳號所有權、活動實績進行自動驗證。

第6條(帳號管理)

1. 會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管理自己之帳號、密碼、外部帳號連結資訊及認證方式。

2. 會員不得將帳號讓與、出借、共用予第三人,或提供作為擔保。

3. 因會員管理疏失、不當使用、第三人使用所生之損害,由會員負擔。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4. 會員知悉帳號遭盜用或未經授權使用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7條(會員資訊之正確性)

1. 會員應確保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提供之商家資訊、活動資訊、影響者個人檔案、聯絡方式、可到店日程、配送資訊、稿酬協議資訊、貼文 URL 等與事實相符。

2. 因虛偽或不正確之資訊致其他會員或本公司受有損害者,由提供該資訊之會員負其責任。

3. 本公司為服務營運、預防爭議、遵守法令、防止不當使用,得於必要範圍內要求會員修正資訊或提交證明。

第3章 服務使用

第8條(服務之提供範圍)

本公司得提供下列各款服務。

1. 商家會員之活動建立、修改、公開及管理功能

2. 影響者會員之活動探索、申請及進行狀態確認功能

3. 申請者選定、付款、日程或配送資訊協調功能

4. 內容提交、商家會員之核准・退回、重新提交管理功能

5. 活動報表及成效指標確認功能

6. 會員間訊息功能、自動翻譯、爭議信號偵測及證據保存功能

7. 營運者審核、會員使用限制、活動停止曝光等服務安全管理功能

8. 其他本公司於服務內所定之功能

第9條(服務之變更及中斷)

1. 本公司得因營運上、技術上之必要,變更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2. 本公司於設備維護、故障、外部服務故障、資安事故、天災地變、法令或行政機關・偵查機關之要求等不得已事由時,得暫時中斷服務之提供。

3. 付費服務之核心內容變更或長期中斷時,本公司將以合理方式通知會員,並依相關法令及本條款採取退款等必要措施。

第10條(活動登錄)

1. 商家會員應正確登錄活動之目的、屬到店型或配送型、招募條件、日程、提供之權益、要求之內容、必要之 hashtag 及廣告標示文字、審核標準、稿酬或合作費用之協議條件。

2. 商家會員應確保活動內容不違反法令、平台政策、外部社群平台政策、第三人權利及公序良俗。

3. 本公司判斷活動內容不當或屬虛偽、誇大、欺瞞者,得拒絕登錄或停止曝光。

4. 縱使本公司提供 AI 輔助、文案推薦、hashtag 推薦等輔助功能,最終活動內容之適法性、正確性、廣告標示妥適性仍應由商家會員確認。

第11條(申請及選定)

1. 影響者會員應於確認活動條件後,正確提交其參與可能性、日程、配送地址、內容製作可否、稿酬協議期望事項等。

2. 商家會員審閱申請者之個人檔案、輸入資訊、提交內容等,決定是否選定。

3. 選定由商家會員自行判斷,本公司不保證特定影響者之成效、內容品質、追蹤者真實性、外部平台活躍度。

4. 商家會員於選定過程中,不得為差別待遇、虛偽告知、不當要求、誘導外部交易等不當行為。

第12條(日程、到店及配送)

1. 到店型活動之到店日程、提供之服務、可使用時間、現場注意事項,由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直接確認並履行。

2. 配送型活動之配送資訊、可否收取、配送遲延或遺失之處理,依活動條件及當事人間之合意辦理。

3. 本公司提供會員間日程・配送協調之系統,但不保證實際到店提供、商品配送、現場服務、外部物流業者之履行。

第13條(內容提交及審核)

1. 影響者會員應遵守活動條件、廣告標示義務、外部平台政策、第三人權利,製作並發布內容,並依本公司所定方式登錄貼文 URL 等提交資訊。

2. 內容是否為影響者會員本人製作・發布、有無侵害權利、廣告標示是否妥適,由影響者會員負責。

3. 商家會員得審閱提交之內容,並予以核准或退回。

4. 退回時,商家會員應提出合理之退回事由及補正要求,影響者會員得於服務允許之範圍內重新提交。

5. 縱使本公司提供審核畫面、狀態值、通知或輔助工具,最終內容核准・退回之判斷仍屬商家會員。

第14條(報表及成效指標)

1. 本公司得將活動進行狀態、提交內容數、核准內容數、按讚、留言、分享等服務內可蒐集或計算之指標,以報表形式提供。

2. 依外部平台連動或資料提供範圍之不同,報表指標與外部平台實際數值可能存在差異。

3. 本公司明確表示,報表指標並非保證特定營收、來客、曝光、購買、追蹤者增加或廣告效果。

第15條(訊息功能及自動翻譯)

1. 本公司得提供訊息功能,以協助獲選定之會員間活動之進行。

2. 本公司得提供韓文與台灣繁體中文等語言間之自動翻譯,惟自動翻譯僅供參考。

3. 金額、日期、時間、地址、數量、退款、日程變更等重要事項,會員應透過原文及與對方確認之方式自行驗證。

4. 本公司為偵測誘導外部交易、規避聯絡方式、爭議可能性、違法・不當使用信號,得監控訊息及翻譯結果,或將其保存為證據。具體處理範圍與保存期間,依隱私權政策及服務內公告辦理。

第4章 付款、退款及稿酬

第16條(媒合仲介費)

1. 商家會員選定影響者會員時,應按選定人數每 1 名向本公司支付 100,000 韓元之媒合仲介費。是否含加值型營業稅(VAT)等具體付款條件,依服務內付款畫面所示內容辦理。

2. 本公司於服務內付款畫面標示付款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時點、退款條件等重要內容。

3. 付款得透過本公司連動之電子支付代行業者或付款代行服務處理。

4. 本公司於伺服器端驗證付款金額、幣別、付款狀態,付款驗證結果不一致時,得取消付款或辦理退款。

第17條(退款及選定取消)

1. 媒合仲介費為商家會員選定影響者會員,且本公司提供仲介服務核心功能之對價。

2.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取消付款或辦理退款。

1. 付款核准金額或幣別與本公司計算之金額不同者

2.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未提供選定或活動進行所需之核心服務者

3. 商家會員於付款後,在本公司所定可退款期間及條件內取消選定者

4. 因影響者會員取消參與、不當申請、重大違反條款等,本公司判斷有退款必要者

5. 依相關法令有退款必要者

3. 活動協調、到店・配送、內容製作・發布、審核等已有相當程度進行者,本公司得限制退款或僅退還一部。

4. 可退款期間、部分退款比率、手續費負擔、點數・優惠券處理、VAT 處理等具體標準,依服務內付款畫面或退款政策定之。

5. 影響者會員取消參與,得作為日後活動選定限制、曝光限制等服務使用上不利益之事由。具體處罰標準依服務內公告或營運政策辦理。

6. 稿酬、交通費、商品提供、運費、外部匯款及其他會員間直接合意之費用,除本公司收取或結算者外,非本公司之退款對象。

第18條(稿酬及會員間費用結算)

1. 稿酬或合作費用由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依活動條件、申請內容、訊息功能或另行合意直接協議。

2. 本公司目前於本服務中不收取、保管、匯付、結算稿酬,不辦理其稅務,亦不保證其支付。

3. 稿酬之支付時期、支付方式、稅金、收據、匯率、手續費、支付遲延或未支付之爭議,應由商家會員與影響者會員自行解決。

4. 本公司為協助解決會員間稿酬爭議,得確認或提供訊息、提交物、活動條件等服務內紀錄,但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外,不負擔會員間費用支付責任。

第5章 廣告標示、權利及禁止行為

第19條(廣告標示義務)

1. 商家會員於登錄活動時,應明確提示影響者會員應於貼文標示之廣告標示文字、位置、語言、hashtag 及告知方式。

2. 影響者會員於有現金、商品、服務、折扣、手續費、附條件權益、稿酬、到店・配送體驗等經濟利害關係時,應以消費者易於認知之方式明確標示。

3. 廣告標示應置於與內容鄰近之位置,並以觀看內容之消費者易於認知之方式為之,不得僅以留言、隱藏區域、不明確之表述標示。

4. 於台灣等海外平台或以海外消費者為對象之貼文,會員亦應一併確認韓國法令、當地法令及外部平台政策。

5. 因漏未廣告標示或標示不當所生之行政制裁、損害賠償、貼文刪除、帳號制裁等責任,由該會員負擔。但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20條(內容權利及使用許諾)

1. 影響者會員保證就其提交・發布之內容持有必要之權利,或已取得合法許諾。

2. 影響者會員許諾本公司及商家會員於活動執行、審核、報表製作、爭議應對、服務營運及宣傳所需範圍內,使用內容、貼文 URL、縮圖、成效資訊等。

3. 商家會員欲將內容用於廣告素材、二次著作、付費廣告、網站、線下媒體等逾越活動目的之用途時,應與影響者會員另行合意。

4. 會員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商標權、個人資料、名譽、營業秘密等權利。

第21條(禁止行為)

會員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

1. 輸入虛偽資訊、使用他人帳號、偽造身分・追蹤者・成效

2. 虛偽・誇大・欺瞞廣告或隱匿廣告標示

3. 要求與活動條件不符之到店・配送・內容,或拒絕履行

4. 誘導規避本公司付款系統之直接交易、規避手續費、強要交換聯絡方式

5. 違反外部平台政策或相關法令

6. 登錄差別、仇恨、猥褻、暴力、非法商品・服務、射倖性、侵害智慧財產權之內容

7. 使用自動化工具、爬蟲、異常流量、入侵資安、對服務進行逆向工程

8. 對其他會員或本公司職員為侮辱、脅迫、騷擾、妨害業務

9. 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讓與帳號、轉售、代理使用

10. 其他違反法令、本條款、營運政策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第22條(使用限制及活動措施)

1. 會員違反本條款或營運政策,或有危害服務安全之虞時,本公司得採取警告、要求修改貼文、停止活動曝光、限制選定、限制申請、限制付款、停止帳號、解除利用契約等必要措施。

2. 對不當之活動或內容,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採取暫時停止曝光等緊急措施。

3. 本公司將以合理方式通知使用限制之事由、期間及異議申請方法。但因法令、資安、防止損害擴大而難以立即通知者,得於事後通知。

第6章 個人資料及數據

第23條(個人資料保護)

1.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及隱私權政策處理會員之個人資料。

2. 會員申請活動或獲選定時,姓名、聯絡方式、Instagram handle、配送地址、日程、提交物等活動執行所需資訊,可能提供予對方會員或供其閱覽。

3. 居住台灣之影響者會員之資訊,可能提供予位於大韓民國之本公司及商家會員或供其閱覽,具體之境外移轉、第三方提供、處理委外事項,依隱私權政策及另行同意畫面定之。

4. 本公司為爭議應對、防止不當使用、付款驗證、稽核日誌、客戶支援、遵守法令,得於必要期間保存訊息、翻譯、提交物、付款紀錄、連線紀錄等。

第24條(外部服務)

1. 本服務得與 Instagram、電子支付代行業者、電子郵件、翻譯模型、hosting・資料庫提供者等外部服務連動。

2. 因外部服務之故障、政策變更、帳號制裁、API 限制、資料提供範圍變更,本服務之部分功能可能受限。

3. 會員就其於外部平台發布之內容及帳號營運,應遵守該平台之條款及政策。

第7章 損害賠償、免責及爭議

第25條(損害賠償)

1. 會員或本公司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致相對人受有損害者,可歸責之當事人應賠償其損害。

2. 會員因虛偽資訊、違反廣告標示、侵害權利、外部交易、不履行活動、未支付稿酬等,致本公司或其他會員受有損害者,該會員應賠償其損害。

第26條(免責)

1. 因天災地變、戰爭、恐怖行動、基礎電信事業者故障、雲端・PG・外部平台故障、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服務者,本公司不負責任。

2. 本公司對會員間直接合意之稿酬、到店提供、配送、內容製作・發布、外部平台成效,不負責任。

3. 本公司不保證自動翻譯之完整性、外部平台指標之正確性、活動成效、營收增加、追蹤者增加、內容核准結果。

4. 本條之免責,不排除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法令上之責任及個人資料保護責任。

第27條(爭議解決)

1. 會員於活動進行中發生爭議時,得先透過服務內訊息功能、客戶支援或本公司所定程序,請求確認事實關係及調解。

2. 本公司為解決爭議,得確認服務內紀錄,或於必要範圍內提供予當事人。

3. 本公司非會員間爭議之法定代理人、仲裁人或付款保證人,爭議調解之協助不得解釋為本公司承認法律責任。

第28條(準據法及管轄)

1. 本條款及服務利用契約,以大韓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因本公司與會員間發生之爭議所提起之訴訟,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合意管轄法院。

3. 縱有前項規定,依相關法令應適用專屬管轄、消費者保護管轄、國際裁判管轄強行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8章 附則

第29條(生效日)

本條款自 2026-07-01 起生效施行。